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
公 告
(2022)赣08破5号之一
本院根据永新县两益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,于2022年6月17日裁定受理江西申玛厨卫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。经查明,江西申玛厨卫有限公司负债3084800元,没有财产可供清偿。本院认为,江西申玛厨卫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并且无资产可供清偿,符合法定破产条件。江西申玛厨卫有限公司已无财产可供分配,依法应当终结破产程序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二条、第四十三条第四款、第一百零七条、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,本院于2022年7月27日裁定宣告江西申玛厨卫有限公司破产,终结江西申玛厨卫有限公司破产程序。
特此公告。
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
2022年7月29日